工商总局明令禁止公众人物在医药广告中作证明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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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严禁任何人包括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禁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疗效、药品广告夸大功能、医疗广告保证治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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