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环保 生产者应承担回收责任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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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日前透露,为有效解决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的问题,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一项新的环保制度: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即“污染者付费原则”。国内外7家手机主要生产企业日前也联合发出倡议,呼吁手机制造厂商开发环境产品,主动承担报废手机及配件的回收责任。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是传统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深化。这项制度要求生产者对产品废弃后的环境管理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有关专家介绍,以首都北京为例,每年更换的手机不少于70万部,平均每天为1850部。如果处理不当,将成为新的环境污染源。  截至今年9月,我国移动电话用户达到2.5亿户。人们在享受高科技成果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高科技废弃物。与普通生活垃圾不同,电子电器产品成分复杂,废弃后处置不当将对环境造成更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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