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房屋权属详情进二手房合同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7年8月24日
字体:

  由北京市建委和市工商局联合拟定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等四个官方网站公示。《合同》对存量房(二手房)房屋权属进一步细化,并明确规定交易中资金必须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除自行交割外)。据悉,这是本市首个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资金划转方式写入合同

  【内容】《合同》明确非自行交割的双方要填写经纪机构资金监管的专用账户,并通过该账户进行资金划转。

  【解读】链家地产副总金育松认为,此规定在当前使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般是没有的。市建委在3月22日出台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暂行规定》中,曾明确要求二手房交易由银行来管账,《合同》对此进行了落实。通过这种资金划转方式,可以有力地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

  房屋权属进一步细化

  【内容】根据《合同》,交易房屋的产权证号、共有人、土地使用、房屋性质、抵押及租赁等情况须作详细登记。

  【解读】金育松表示,在当前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对于房屋的权属约定绝大多数比较简单,仅有产权证号,而对房屋当前的状态没有很好地明示,从而产生了极大的产权风险。比如正处于租赁状态的房子又被出售,从而就会使买方与业主、承租者之间在房产交割时产生纠纷。而通过全面的信息资料公开,可以避免有人恶意隐瞒出售房屋的实情。此外,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在《合同》中必须写明共有人的相关情况,这样就可以避免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私自卖掉房产的情况发生。

  明确物业费等交割问题

  【内容】《合同》明确了双方要对房屋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相关物品等情况进行验收,明确了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专项维修资金交易前后如何交割。

  【解读】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副总经理寇海龙表示,这一规定避免了由于政策不断调整出现责任不明的情况。比如在2005年和2006年国家出台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政策时,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税费的交付问题,导致出现一些交易纠纷以及交易终止的现象。

  ■新闻背景

  二手房交易成纠纷多发地

  近年来,北京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二手房交易迅速增长。由于二手房交易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而目前北京市千余家从事二手房交易的经纪机构使用的房屋买卖合同又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因此,二手房交易成为纠纷的多发地。

  据北京市“12315”投诉中心统计显示,2006年度接受房屋中介服务投诉1073件,其中69.7%是因为合同而产生的。

  (摘自:京华时报)

版权所有:CN315.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