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促进手机消费和谐,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08年3月13日下午邀请了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专家以及手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召开了手机企业“消费与责任”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中消协向与会代表通报全国消协受理手机投诉的情况。中消协工作人员表示,2007年,虽然手机投诉总量有所下降,但仍是投诉量最大的单项商品,占投诉总量的12.3%。投诉的主要问题是:
(一)质量问题严重。在所有手机投诉中,质量投诉占到78.9%。问题主要集中在通话质量差,有杂音,音量小,自动关机,黑屏,死机,反映缓慢,按键失灵,电池待机时间与宣传不符,液晶屏显示异常等。
(三)某些小规模、非正规的销售者只顾赚取利润而不严格执行进货把关和验收制度,直至让一些没有资质的贴牌机、翻新机进入市场。个别维修点假冒厂家授权维修的名义,采取“小病大治”的手段,夸大产品故障,以旧零件冒充新零件,要求消费者长时间等待,不按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备用机,不填写或者不如实填写维修记录。
个别销售商在向消费者解释“三包”规定时,只说明对自己有利的方面。主要表现为滥用“折旧费”的规定,只要退货就要求消费者支付折旧费;维修超出7天,不告诉消费者应当提供备用机;人为设置两次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的范围;以发票或“三包”凭证丢失而不履行规定“三包”期限的义务;要求消费者退换货时提供原始包装等。
与会代表研讨了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手机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投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与会专家指出,手机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品,已经达到41.6%。作为使用量如此巨大的一种消费品,尤其需要生产、销售、维修企业以消费者为中心,努力提高手机的质量,消除人为障碍,诚信对待消费者,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售后服务。消费者也要尽量在正规渠道购买品牌信誉比较好的产品,以免在出现质量问题时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会的手机企业还交流了建立消费争议协商和解决机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