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拉动逾800亿家电消费
来源: 证券时报
200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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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5月19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国务院会议上审议通过之后,6月1日国务院批准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并于6月3日公布。

  《实施方案》的基本思路是,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坚持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扩大消费政策相衔接;与将于2011年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制度设计相一致;既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又要做到简便易行,方便广大消费者。

  评析:

  试点地区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获得收入后,购买新家电还能另外享受最高不超过新家电零售价10%的补贴(平均每台约补贴400元);两者是兼有的关系,因此能够有效促进试点地区五类家电中高端产品的销售。

  实施方案尚未确定五类家电分品种的补贴最高上限。不过从政府预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后,安排20亿财政资金可更新家电500万台来估算,平均每台家电约补贴400元,那么最高上限应能超过400元,也就是购买五千元左右的家电也可能获得10%的补贴,对于消费者购买中高端家电产品能起到实质性的刺激作用。而且政府帮助家电厂商进行9折促销,厂商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再自主增加促销措施,因此,我们认为实施方案能够有效促进试点地区五类家电产品的销售、尤其是中高端产品的销售。

  目前已是6月,因此政府今年安排20亿补贴是一个半年左右的预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要与2011年开始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相衔接,今年进行试点的9省市城市家电零售量约占全国的一半左右。因此我们预计2010年如进行全国推广,财政补贴金额可能超过80亿元、拉动800亿元以上的家电消费,届时对彩电、空调、冰箱、洗衣机行业总收入的贡献估计为8%左右,由于带动的是中高端产品的销售,因此对利润的贡献会更大。

  家电“以旧换新”,对于家电厂商克服原材料成本上升压缩利润空间的问题也有帮助。2008第四季度以来,国内家电消费受经济疲软影响,家电厂商的竞争模式又回到原点——降价促销,并使消费者形成了非促销不买的思维定式。由于前期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因此家电厂商的毛利率反而稳中有升。但现在铜、钢、铝等原材料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回升,家电的降价促销却还得继续,市场就会产生对家电企业利润空间缩小担忧。政府在这一时点推出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有助于减轻家电厂商因促销而造成的利润压力,有助于克服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问题。

  根据我们的内需市场容量测算模型,2009年城镇家电的自然更新率由高到低依次是彩电、空调、洗衣机、冰箱。因此,我们认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受益的内销品牌龙头上市公司依次是海信电器(600060,股吧)、深康佳、格力电器(000651,股吧)、美的电器(000527,股吧)、合肥三洋(600983,股吧)、青岛海尔(600690,股吧)、小天鹅、ST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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