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电动自行车依法解禁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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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争论四年之久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合法上路问题被依法解禁,北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车辆登记,核发牌证,进行规范化管理。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介绍,目前,只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相关规定,且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才能予以登记并核发牌证。一些商家非法销售的燃油助力车、电驱动二三轮车等机动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法定技术条件,不能按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核发牌证,仍属于禁止上路行驶的车辆。从今天起至2月14日,北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未依法进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法车辆予以纠正和警告;2月15日起,非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将依法受到罚款处罚,拒绝缴纳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对非法上路的燃油助力车、电驱动二三轮车等机动车,将依法扣留并予以处罚。

  (摘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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