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消协组织隆重开展纪念《消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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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这部法律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中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完善消费者法律保护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在这部法律颁布十周年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组织以此为契机,利用多种形式,隆重开展《消法》及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活动,以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各地消协组织将以《消法》进社区、乡镇为主要活动形式,大力宣传《消法》。  各地消协组织以《消法》进社区为主题,进行展版展示、文艺表演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免费发放《特别纪念专刊》和《招贴画》。县级消协组织以乡镇为活动阵地,面向农村消费者,做好宣传《消法》知识的普及工作,结合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更具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  中消协与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联合编印了60万册《消费者法律手册》,分别向部分城市,特别是西部地区城市的社区消费者赠送。  二、举办《消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为:促进和加强《消法》的宣传和普及,全面反映《消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总结《消法》在实施中的作用及经验,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届时,全国人大领导以及相关部委、行业协会、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等出席会议。  三、开展“《消法》十年中国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活动  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于今年8月-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消法》十年中国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这次调查活动的目的是了解《消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在推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所起的作用,了解当前中国城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对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未来发展,包括法律制度、行政措施及重点消费领域的工作等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消法》颁布实施十年的历史功绩做出量化的评价。  四、举办“我与《消法》”大型有奖征文活动  由中消协、中国消费者报联合举办的“我与《消法》”大型有奖征文活动已全面展开。活动面向社会各界,重点反映《消法》为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为消费者保护事业的发展壮大,为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位消费者日常生活所带来的巨大变化。2004年初征文评选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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