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公安部等部局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实施的有关情况。
国务院法制办副司长宋瑞霖表示,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一方面要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一方面又要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合法、安全、合理用药。
“管得住,用得上”,是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宋瑞霖介绍说,《条例》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对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植、试验研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各环节的管理设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政控制和查处;保证合理用药需求。
据介绍,国务院药品管理部门将根据药物滥用的情况,及时调整麻醉药品目录和精神药品目录;对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条例》规定,在严格规范销售渠道的基础上,减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层次;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政府定价,逐步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而执业医师应担当起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