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几乎所有宾馆都有这样的要求,不论顾客什么时候入住,到中午12点都按住满一天结账。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游客投诉这样的结算方式不合理,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孙钢表示,酒店中午结算房费的计收方式是一种国际惯例,目前不可能做出改动。
今年十一期间,两位海南游客到广州探亲旅游,凌晨00:30分才入住广州一家宾馆,第二天早上11点多,宾馆却要求他们按照住宿一天结账。两位游客觉得这项收费不合理,明明只住了半天,为什么要按一天收费。他们把这家饭店投诉到了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广州消委会认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宿一天的时间应该为24小时,酒店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按照实际的消费时间结账。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孙钢表示,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说法有一定道理,游客提出的这个问题也有他的道理,但酒店中午结算房费的计收方式是一种国际惯例,目前暂时不可能做出改动。
一方面承认中午结账不合理,承认消费者的要求有道理,一方面却以国际惯例为借口拒绝改正,岂不自相矛盾?令人费解!
(众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