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节能环保倡议书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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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3月1日,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制定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消费者购买高效能的节能产品提供了必要的信息。为响应政府的号召,将党中央、国务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针落到实处,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了节能型家用空调器比较试验,希望通过社会监督,了解企业自主明示能效标识的真实情况,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真实、客观的商品信息,督促企业落实应尽的社会义务;倡导全社会关注消费环境,积极选择节能、环保产品,科学合理消费,共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消费环境。

  借此机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代表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共同倡议:

  1、希望国家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的宣传,动员全社会关注节能、环保消费品市场,尽快建立起一套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机制,维护能效标识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2、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企业研发科技含量高、安全、节能、环保效果好的产品。对生产高效、节能、环保型产品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减轻开发成本压力,激励生产企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质优价廉、既节能又省钱的产品。

  3、有关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如实标注能效标识,自觉自律、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杜绝高标、虚标现象,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购物信息,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4、服务行业用电多,空调器使用时间长,选择高能效比空调器,既节约了能源,又可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经营者应当树立资源节约的意识,主动选用节能型产品。

  5、引导和鼓励消费者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保护好子孙后代的可持续消费环境。倡导在高温期长的地区生活的消费者,首选高能效比空调器。希望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自觉选用节能产品,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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