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9月5日发布新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明确规定:月饼的包装成本不能超过月饼出厂价的25%,单粒包装的空位不能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厘米。新标准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的月饼标准包含了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内容,并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月饼包装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后为防止过度包装而制定的第一项国家标准。
(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