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二号违法广告警示,对屡次出现虚假违法内容的”双灵固本散”和”东方双灵宝”两种药品广告出示”黄牌”。
”双灵固本散”系处方药,由上海绿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过,”双灵固本散”前身是”中华灵芝宝”,从2001年以来曾被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33件,共被罚没款150余万元。不久前,绿谷公司对更名后的”双灵固本散”做广告宣传时,多次自行印制小报发布,违反了法律禁止处方药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广告宣传的规定。
而”东方双灵宝”灵芝胶囊自2004年以来,已经被工商部门查到过5件虚假广告。
在”东方双灵宝”灵芝胶囊产品说明书中,载明的主治功能并不具备治疗肿瘤(癌症)的药效,可是其自行印制的小报却称其是”全球首个国药准字灵芝肿瘤治疗药品”,同时,广告中还大量出现以专家、权威学术机构和患者的名义宣传以及保证产品功效的虚假违法内容,更恶劣的是,把在部分大众媒介投放的广告谎称为新闻报道。
(摘自: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