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制度改革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7年12月21日
字体:

  交强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制度,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其目的是有效化解交通事故带来的社会矛盾,对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基本救助。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因存在种种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12月14日,中国保监会召开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少量降低保费,较大程度地提高保额。

  为更好地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互利共赢,构建和谐的交强险市场环境,推动交强险改革的顺利进行,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海商法与保险法研究所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召开“交强险制度改革学术研讨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中国人大海商法与保险法研究所所长黎建飞出席会议并致词,中国人大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了保险界、法律界等多方面专家,集中探讨了降低保费、提高保额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道路安全交通法》第7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制度改革,交强险运营模式研究,交强险监管模式研究,包括定价及听证程序研究以及财务监督机制研究等问题。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交强险制度设计的本意是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包括不特定多数投保人和交通事故受害者。因此交强险制度改革要坚持贯彻社会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公平、效益兼顾,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服务。特别是应进一步改进有关定价、运营、监管机制,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提升和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CN315.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