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树立科学发展观,开创消协新局面”讨论取得预期效果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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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精神,进一步统一全国各地消协组织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2004年9月16日,我会下发通知,在全国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组织”)系统内组织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开创消协新局面”讨论活动。

  讨论活动开展后,各地消协组织在认真进行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大量的论文。截止2004年12月20日,讨论活动共收到论文191篇,来稿范围达20多个省级行政区。

  为确保讨论文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推出政策理论水平高、密切联系实际的论文,我会成立了由中央党校屠春友教授、国防大学王文副教授、母建华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武高汉副秘书长、丁世和主任组成的评选小组。按照紧密围绕主题、理论联系实际、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文风严谨、文字通畅等基本要求,评选小组经过一个半个月认真的评析,确定了一等奖论文3篇、二等奖论文5篇、三等奖论文10篇。

  从本次讨论的整体情况看,论文均努力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从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出发,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开拓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问题。这些论文在总结消协组织二十年维权的主要经验,分析当前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展望消费维权工作发展方向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定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消费维权事业的主导思想。

  一、紧扣主题,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理解和阐述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质

  (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做好消费者权保护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众多的论文认为,以人为本,就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直接为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直接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息息相关,是光荣而神圣的工作。有的论文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分析阐明了消费者协会工作的实质,指出以消费者的权益为中心,应是消费者协会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对消费者协会而言,就是以消费者为本,以消费者的权利、愿望和利益为本。消费者的认可是消协组织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有的论文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在当前一是要抓好对关系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如食品、药品安全等,为保障和促进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服务;二是应抓好与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引导,包括高科技含量的商品、各种服务、精神文化方面的消费等,使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地为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服务;三是要抓好消费者各项权利的维护和实现,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为促进国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实现服务。

  (二)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比较深入地剖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经济发展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要使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报酬避免在消费过程中遭受损失,使劳动者始终保持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生产发展;通过向经营者反馈信息,帮助经营者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直接为促进生产发展服务;通过对消费者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消费者转变观念,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直接为启动消费、促进生产发展服务等等。在政治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要在消费领域使消费者享有的经济政治民主权利得到保证和实现,这实际上就是在为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做贡献。在文化建设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涉及物质消费部分,也包括人们的精神文化消费。从这个角度讲,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是在为先进文化的发展服务。

  (三)关注基层、关注农村,将“协调发展”的理念引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

  科学发展观强调“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本次讨论,有相当多的论文专门就基层维权,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维权展开了论述。有的论文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消费者协会应更加关注农村消费者,提高农村的消费维权水平。有的论文强调,在维权工作中要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观念。有的论文建议,把解决好农村维权问题作为今后长期工作的重点。

  有的文章将加强农村维权工作提升到了实现整个社会进步的战略高度进行分析,认为农村维权水平的提高,不仅保证了农民在生活消费中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优质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保证了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好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客观上可以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协调城乡发展,为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和全面小康社会服务。有的论文结合在基层乡镇开展建立消协组织分会、消费者权益投诉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一会两站”)的实践,对农村维权体系建设进行了探讨。

  (四)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本次讨论涉及了可持续消费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问题。

  有的论文回顾总结了消协组织所开展的“绿色消费”、“科学消费”年主题等工作,强调指出,可持续消费、可持续发展与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应是21世纪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和奋斗目标。有的论文从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循环的角度,分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义,论文从更新消费观念入手进行论述,提出在新时期要大力倡导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等可持续消费的观念,教育广大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为自身的全面健康发展和子孙后代的全面健康发展着想。有的论文呼吁广大消费者要尽可能减少不科学、不合理、不文明的消费行为,倡导开展国民消费文化教育,正确引导消费。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审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历史和现状,分析和展望消费维权工作的未来

  (一)回顾了二十年来消协组织发展的历史,充分肯定消协组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很多论文都提到,在二十多年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并纳入法制轨道。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不断深入,不仅规范了经营者的行为,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完善,也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的利益在消费生活中得到了保障。多年来,各地消协组织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做了大量工作,这些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作为从事维权工作的消协组织工作人员对此深感光荣与自豪。

  (二)立足于新的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要求,分析了消协工作面临的挑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消费主体扩大化;二是消费客体多元化;三是经营主体复杂化。新的形势对消协工作提出了许多新问题、新要求。有的文章对我国现阶段维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维权机构需要加强、法律有待完善、消协组织编制、经费普遍困难等问题。

  (三)面向未来,论文有针对性的提出,必须全面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消协工作要打开新的局面,创新意识非常重要。有文章认为,创新一是在思想观念上创新;二是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三是在落实职能上创新。有的文章针对当前科技日新月异、互联网广泛普及的情况,提出要加快建立和推进“网上消协”,帮助消费者在网上了解消费动态、维权法律知识、商品知识,指导消费者消费。有论文指出,在网络时代,建立“网上消协”,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创新意识的具体体现,“网上消协”必将为消协工作开创一个全新的局面。

  总的来说,从论文可以看出,广大消协组织工作人员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坚定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心。通过“树立科学发展观,开创消协新局面”讨论,有利于消协组织工作人员切实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有利于广大消协组织工作人员理论联系实际,做科学发展观自觉的实践者、推动者;有利于消费维权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服务。科学发展观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本次讨论取得了预期的理论效果,在这个基础上,各地消协组织如何深入“树立科学发展观,开创消协新局面”的实践,这将是消协系统将要进行的一项长期工作。我们相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消协组织所从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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