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履职、联合行动,构建和谐、贡献奥运―― 奥运之城消协(消保委)“迎奥运、讲文明、营造和谐消费环境”联合行动宣言
百年奥运,百年梦想。2007年8月8日是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召开倒计时一周年。在这一值得纪念的日子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沈阳市消费者协会、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秦皇岛市消费者协会和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以六市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名义发出“迎奥运、讲文明、营造和谐消费环境”联合行动宣言:
一、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不断强化为奥运服务的意识,强化为广大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建立和发挥六市一区协调联动机制,尽职尽责,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营造和谐放心消费环境。
二、强化消费引导、指导职能。发挥各地、各级组织的职能优势,围绕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在广大消费者中开展消费者教育工作,尤其重视开展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文明消费、可持续消费教育,以奥运为契机,为提升消费者素质、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做出贡献。
三、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引导企业讲文明、讲诚信、讲责任,从消费者最欢迎的事做起,从消费者最不满意的事改起,以消费者为本,构建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强化监督职能。围绕与奥运会有关的商品和服务,加大监督力度,对重大且带有普遍性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联合采取一致行动。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媒体等对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的协调联动,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市场环境。
五、建立六市一区消费纠纷的反应协调机制和快速调解通道。在奥运会场馆周边及旅游、餐饮、商品服务等重点地区建立投诉受理机构。建立六市一区信息交换、分析、反馈和异地投诉、调解机制,努力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使广大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奥林匹克运动给人类带来的快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沈阳市消费者协会、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秦皇岛市消费者协会、香港消费者委员会)
(2007年七月二十九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