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哈尔滨等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者与保险”调查活动则显示:在不买保险的被访者中,有10%的人是因为“看不懂合同”;在已购买保险的被访者中,有45.4%的人不清楚合同中的免除责任。中国保监会北京办公室也曾对5000名北京市民进行了一项关于保险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一半左右的消费者表示读不懂保险条款。 目前,保险合同专业性术语太多,条款内容过于复杂,而且晦涩难懂,有一些简单问题被故意复杂化;有些保险合同条款模棱两可,即使读懂了字面含义,也并不明白它的本意;有些合同甚至滥用自己的信息强势,隐含投保人不易察觉的文字陷阱……这些即使是对于专业人士而言,也要费心费力研究才能领悟个中玄机。由于条款晦涩难懂,相当数量的投保人对保险合同感到了困惑,买保险成了‘雾里看花’;一些不负责任的代理人也正是钻了客户看不懂条款的空子,才进行夸大和误导宣传的,这也引起了无数的纠纷和官司。 针对这一情况,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近日表示,保险合同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应该具有一定的严谨性;同时它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又要求书写上要具体、专业,但是不应该以此为理由,搬用一些只有保险专业人士、法官、律师才看得懂的语言。 保监会的有关意见是,各寿险公司制定人身保险条款时,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使人身保险条款语言流畅、语句通顺、文字浅显易懂、内容完整;应合理安排人身保险条款的顺序、设计版面、格式及字体,并通过增加目录、索引、提示等方便消费者阅读;应尽量减少生僻术语的使用,对于条款中必须使用的专业术语,应在条款释义中以浅显的非专业语言进行解释。 除条款本身外,配套服务也不可少。根据规定,按照不同产品,保险公司可有针对性地进行可读性测试;在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时,应将人身保险条款作为产品培训的主要教材,并要求销售人员在展业过程中出示相关产品条款,供目标客户阅读;在客户回访过程中,应提醒消费者认真阅读人身保险条款,了解消费者是否准确理解了条款主要内容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应建立条款自查制度,从各种渠道搜集整理已销售产品在条款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成立条款通俗化专项工作组,讨论确定本公司推进条款通俗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条款通俗化工作。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今后将会采取一定措施督促条款通俗化的实施,并在日常对保险条款的审批备案过程中努力推进该项工作,以切实推动保险条款通俗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