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上海、香港和澳门四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开通了消费投诉“直通车”,消费者在四地任何一个地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侵害对,都可向当地消委会(消协)进行投诉,当地消委会(消协)将及时与相关地区消委会(消协)联系调查调解处理。据悉,这是京、沪、港、澳四地消委会(消协)坚持以人为本,联合推出的消费维权新举措。
近年来,港、澳地区赴京旅游和北京赴港、澳旅游人数不断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香港赴北京旅游21.7万余人次,澳门赴北京旅游1万余人次。同年北京赴香港旅游10万余人次,赴澳门旅游5.6万余人次。2004年,港澳地区与北京地区互往的旅游人数又有增长。又由于北京地区与港、澳地区经济往来频繁,商务活动日益增多,来往于北京、港、澳的商务和公务人员也在不断增多。由此,京、港、澳各类消费也在不断增长。消费纠纷也在增加。以往,港、澳客人在北京旅游、购物或接受其它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消费纠纷,由于在京时间短,无法及时投诉解决。需回港、澳后再以信函的形式向北京消协投诉,消费者感到十分不方便。
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四地消委会(消协)消费投诉“直通车”的开通,建立起四地的消费维权联合机制。一是四地消费投诉处理机制。消费者在京、沪、港、澳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居所地的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受理投诉的,会及时与消费纠纷发生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联系,解决投诉。二是四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四地消费投诉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三是四地消委会(消协)对涉及侵害四地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事实,联合对外发表观点和意见。
此次北京、上海、香港和澳门四地消委会(消协)的合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使消费者投诉不用异地奔波;加强了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联系,使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充分协调发挥四地消委会(消协)的职能,对优化四地消费环境,拉动四地消费增长,繁荣四地经济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