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十五家保险公司公开承诺车险等服务标准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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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十五家保险公司的代表十二日汇聚北京,共同签署全国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承诺》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服务承诺》,这是中国保险行业规范保险业服务,制定行业服务标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措。

  四十五家公司包括了国内保险市场上所有经营车险、个人意外险、健康险的保险公司总公司以及部分经总部授权的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的服务承诺是全行业的基础服务承诺和基本服务标准,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遵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称,向全社会公布上述服务承诺,让广大保险消费者清晰地了解在承保、理赔等环节,保险公司所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据介绍,服务承诺对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尤其是承保和理赔的时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强调了保险公司的告知义务,并要求各公司都要向社会公布报案、咨询电话,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周到服务。承诺称“对车险事故真实的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案件,可根据被保险人已支付的费用在法律和条款规定范围内先行赔付30%-50%;对属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险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

  加强保险行业诚信建设、制定行业服务标准有助于解决中国保险行业“理赔难”问题。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此前曾要求,“从车险、健康险等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业务领域入手,制定理赔服务标准,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

  (摘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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