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委发布通知,宣布从8月1日起济南新建商品房全部实现网上销售。今后,济南市民如果要买房,也必须到网上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据了解,济南市区内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区规划区域内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预(销)售审批和商品房销售,均须登录济南市建委的官方网站济南建设网(www.jncc.gov.cn)或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jnfdc.gov.cn)房地产开发与网上销售管理系统进行。
据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证明后,市建委官方网站“网上楼市”栏目将对这些开发商的楼盘相关信息进行公布。网上公布的楼盘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主要内容,包括预售许可证号或备案号,开发建设单位名称、楼盘名称、楼盘座落、房屋类别、可销售面积等;商品房的楼盘表,包括总的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结构、面积等测绘结果;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商品房销售示范合同文本、定金合同文本;商品房拟销售平均价格。
市建委有关人士称,推行商品房网上销售,可防范开发商无证售房、一房多售、重复抵押、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保证商品房销售公开透明。凡有违反诚信承诺以及有不良销售行为的,将予以网上曝光,并载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停止其销售行为。
(摘自:都市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