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建华秘书长参加2007中国泛珠三角区域“消费者权益与企业社会责任”高层论坛并致辞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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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同志们、朋友们:

  值此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层联席会议召开之际,由湖南省工商局倡导,中国消费者协会、湖南省工商局、中国消费者报社在这里共同举办2007中国泛珠三角区域“消费者权益与企业社会责任”高层论坛,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本次论坛组委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大家知道,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根据当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7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确定这一年主题,就是要在全社会倡导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及社会各方面都要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在构建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中,经营者和消费者是一对主要矛盾,而经营者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居于主导地位,负有主要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和要求,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增强必将更加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今年3?15期间推出了《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导则》,倡导企业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信息披露真实充分、价格表示清晰明确、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产品可靠使用安全、售后服务方便快捷、化解纠纷及时公正、尊重人格保护隐私、开展教育引导消费、环保节能永续发展。我们高兴的看到,这一导则得到了众多行业和企业的积极响应。

  今天,我们在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层联席会议期间举办这次论坛,对消费者权益和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深层次的理论探讨,意义重大。它对于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企业自律,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真正做大做强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推动泛珠三角区域乃至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开展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真心希望,通过这次论坛,搭建一个消费者和企业沟通对话的平台,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不断增强,促进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更加和谐关系的建立,从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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