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投诉分析显示欺诈消费者现象依然严重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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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了上半年全国消费者投诉情况。据统计,2003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1666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4%;已解决305277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7645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的5613件,加倍赔偿金额692万元;经消协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罚没款1784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520万人次。其中,加倍赔偿案件的数量和赔偿金额继续保持近年来不断上升的趋势,今年上半年与2002年上半年相比,分别上升28.8%和31.6%。这表明,在一些领域,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仍大量存在,并成为维权焦点。  上半年投诉情况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62.6%,价格问题占8.8%,计量问题占4.6%,假冒问题占3.2%,营销合同占2.2%,安全问题占2.1%,广告问题占2%,虚假品质表示占1.4%,侵犯人格尊严占0.3%,其他占12.8%。按类别分:日用百货类占38.3%,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0.4%,服务类占20.2%,房屋及装修建材占6.6%,家用机械类占5.6%,农用生产资料类占3.7%,其他占5.2%。  商品投诉增幅居前8位的为:卫生用品、药品、医疗辅助用品、移动电话、保健用品、计算机、汽车、房屋。服务投诉增幅居前8位的为互联网、教育培训、咨询中介、电信、洗衣业、交通运输、医疗、美容美发洗浴。  上半年由于受非典疫情影响,与非典有关的商品和服务如卫生用品、药品、医疗辅助用品、保健用品、网络服务、电信服务投诉增长的幅度较大。而与此同时由于消费者消费意愿的下降,导致旅游投诉下降41.0%,服装鞋帽投诉下降了26.9%,食品投诉下降21.8%,房屋装修与物业管理投诉下降12.7%。其中,防治非典特需的卫生用品、药品、医疗辅助用品投诉增幅位居前3位。  《消法》实施虽然将近十周年,但在一些领域,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仍然大量存在。近几年,由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数量和金额都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经营者利用合同欺诈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日渐突出。2003年上半年营销合同的投诉上升了54.8%,上升幅度比较大的商品和服务是移动电话、咨询中介、教育培训、装修建材、汽车、电信、房屋、房屋装修和物业管理。这些商品和服务普遍存在经营者利用单方面制订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义务,规避经营者责任的问题。  在总体投诉量仍然上升的情况下,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的数额出现了下降。今年上半年消费者对商品房、汽车、移动电话的投诉居高不下,而且解决的难度依然很大。有些带有地方政府部门开发背景的商品房投诉一拖就是几年,投诉信转到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却得不到回音,严重影响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形象。一些由于规划、质量或测绘部门责任引发的电磁污染、房屋面积涨(缩)水、建筑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消费者换房或退房的合理主张很难实现。家用汽车、商品房投诉受检测机构、鉴定方式不明确和行业、地方保护等因素的制约,也给消费者事后维权取证造成了重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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