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今年已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共13776次,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其中,“油之弹牌康美胶囊”和“生龙达牌应泰含片”分别被山东省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撤销了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部署,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以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汇总,对“诺瑞特牌参杞胶囊”(国食健字G20050956,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法国艾力达,包装上标示名称为艾力达参杞胶囊)、“百邦牌快邦片”(国食健字G20050355)、“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双奇胶囊)、“富硒灵芝宝”(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宁红瘦身含片”(卫食健字1999第034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排油素)等5个违法情节严重、发布广告频次较高的品种通报曝光。
据了解,上述产品,有的严重超出了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有的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有的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产品名称宣传不规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加大对上述保健食品发布广告的监测力度,将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并协助做好查处工作;同时,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市场监督力度,对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保健食品,提请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此外,要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