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出台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今后市民对食品违法事件进行举报,将可以获得最高1万元的奖励。
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举报人可按照提供线索及协查情况分为3个等级进行奖励。获得奖励需具备4个条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货值在5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按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最多不超过1万元;货值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法案件,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货值在5000元以下或难以计算相应货值的违法案件,分别予以200元、100元或50元的奖励。
据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奖励办法是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而制定的,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
但匿名举报也可酌情奖励。该人士表示,市食品安全办将建立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逐步推行密码和网上举报。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基金,由市财政从违法案件罚没款收入中按年度提取并核拨,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