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phone7手机设计缺陷导致手机无服务无信号,拒绝保修
来源: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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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始末

本人于2016年11月2日于京东互联网购物平台自营渠道,购买了一部国行版本的iPhone7.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了电池不耐用偶尔手机无信号的情况,在得知苹果针对iPhone7产品设计缺陷导致的无服务有免费维修计划后,于2018年9月15日到沈阳中街大悦城官方售后咨询 ,电池方面,因为过保,消费214元更换了一块新电池。信号问题当时维修的工程师说完全收不到信号才算 ,还需要邮寄到厂家检测,确实有问题才免费维修,如果后期手机确实一直无服务状态可以申请免费检测维修。

2020年初,手机完全无信号无服务了,无法正常使用。在新冠疫情基本平复后,于2020年3月15日前往苹果官方售后沈阳大悦城店。工程师从产品出厂批次手机型号购机时间和目前状态,被告知基本确定,确实属于是产品缺陷召回的机器,但是已经过了产品在购买三年内才可以免费召回维修的时限(我超了几个月)。如果维修的话需要自费 。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获知消费品存在缺陷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租赁,使用存在缺陷的消费品,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苹果官网公布的召回免费维修计划链接

https://support.apple.com/zh-cn/iphone-7-no-service

基本诉求

苹果公司作为一家跨国公司,发现自身产品存在缺陷,并有相关召回计划是好的,但是设立自购机日起三年内才可以免费召回维修的期限,超出时限需要消费者自己买单,是让人无法接受的。根据相关法规,产品存在缺陷需要召回维修,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希望苹果公司正视问题,解决本人ipone7手机因为产品缺陷无法免费召回维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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