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5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8.3万元
来源: 河南省工商局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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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工商局以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机制,全面推进12315体系建设,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强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发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突出查办消费侵权案件。对一些问题突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3·15晚会、春节及“十一”黄金周、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曝光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治行动。2015年,全系统共抽检商品5736批次,立案查处消费侵权案件1531件。

二是推进12315体系建设。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为契机,积极建立完善河南消费维权信息网站,形成电话、互联网、微信、移动互联通讯等多渠道、立体化的消费维权系统;制定出台“五率”考核标准,持续加强12315受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深入推进12315“五进”工程,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扩大了消费维权覆盖面;积极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维权制度,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发布消费警示、分析2600多条次,为百姓消费和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2015年,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5.9万件,投诉处理率达94.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9.4万元。

三是积极调动社会力量维权。在河南省建立近万人的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组建河南省消费维权专家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河南省消协成立律师团,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深入开展“马上维权行动”系列活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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