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来源: 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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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通过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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