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公开征集立法建议
来源: 浙江省工商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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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近日召开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起草小组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自即日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地方立法网(http://www.locallaw.gov.cn/)、浙江省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gsj.zj.gov.cn/)、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http://www.zj315.org/)门户网站或者通过“浙江新闻客户端”,就出行、旅游、购物特别是网上购物、预付式消费、产品质量、通信、学习培训、美容保健等消费生活中遇到的可能会对立法提供新思路的典型事例、消费争议处理过程中发现的目前缺乏法律规定的问题,或者虽有法律规定但难以落实到位的问题等等,提出意见建议。

据悉,现行的《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于2001年实施,当时被称为全国保护力度最大的一部地方立法,对于促进浙江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调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消法》于2014年重新修订实施,以及十多年来浙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对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全面修订《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列入了2016年立法计划,2月19日,修订草案起草小组正式开始法规修订完善工作。《办法》拟于今年7月下旬由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提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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