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效办理“3·15”期间转办案件
来源: 中国工商报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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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央视‘3·15’晚会期间的投诉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得到了圆满解决。感谢工商局,感谢12315工作人员。”近日,家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的杨先生高兴地说。

3月15日,杨先生在“3·15”晚会期间微信投诉称,在屈臣氏店内购买的韩国进口护发用品,货架标注价格为69元,促销后立减30元,可买单后发现没有立减,仔细查看才发现在促销信息下有小字提示为减后价格,但是并未标注原价格。杨先生认为,这属于明显的误导和欺诈消费者行为,诉求退回30元的差价,并要求商家标注原价写明促销内容。

3月16日,吉林省工商局接到转办案件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分派到长春市工商局。长春市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认真、耐心、细致的调查了解,最终投诉圆满解决。

据介绍,今年“3·15”期间,吉林省工商局共收到总局转办案件82件。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分派所属局、分局(所)办理,要求及时与投诉人联系,做好处理工作,切实解决好消费者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目前,该局对82件转办案件均已进行认真处理,对其中11件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案件根据职责分别移送到省食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质监局,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对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71件转办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快速分流,省局自办26件,向下分流案件45件。截至目前,有59件案件已有反馈结果,反馈率达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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