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 中国工商报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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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福建省政府批准,福建省工商局日前牵头建立了24个部门参与的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据悉,该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主要职能是在省政府领导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整合消费维权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力度。

该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的内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议题记录汇总、整理等工作,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实行信息反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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