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局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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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启动仪式现场。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的起草工作由陕西省工商局承担,为广大消费者描绘出了一幅陕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宏伟蓝图。

为什么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有哪些具体内容?如何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陕西工商人用自身的思考和实践给予了回答。

响应时代的呼唤

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培育消费热点,需要优化消费环境,需要释放消费潜力,需要强化消费维权。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作为促进消费的一个好形式、新动力,极大地推动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为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时代的发展推动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车轮滚滚向前。

2015年9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上要求:“各地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消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紧紧围绕贯彻执行《消法》,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015年11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向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报告审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从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消费‘环境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016年6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省工商局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潮平岸阔催人进,风劲扬帆正当时。走入2017年,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迎来了蓬勃发展的关键时期。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通知》,明确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基本原则、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和组织实施。

提出两个层次目标

陕西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梁克强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建设、渐进式发展,在放心消费创建的漫漫征途上,需要不断克服各种困难,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设计出符合陕西地域特色和具体省情的目标任务。

根据《通知》要求,陕西工商人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层次的创建目标,避开了部分指标量化无法测算、操作性不强、谋划长远不够等问题。创建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总体目标是: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到“十三五”末,努力建成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放心消费示范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县、市,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普及,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消费保民生、促进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

梁克强介绍说,放心消费创建具体目标分为3个方面:一是全民消费维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通过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显著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社会各界依法监督水平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大幅提升。

二是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行政调处机制更加高效,行政调处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消费纠纷和解机制更加完善。消费争议仲裁制度不断完善,仲裁解决消费纠纷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维权机构机制健全,消费纠纷调解更加有效。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的监督参与机制全面形成。

三是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优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落实到位。消费环境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管执法和规范治理有力有效,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协调联动、运转高效。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

梁克强告诉记者,陕西省工商局搭建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网络平台”,按照“企业申报、创建办认定、第三方评估、动态管理”的方式方法开展创建工作,充分保证了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评选工作的合理性。

科学组织有序推进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宣传发动是先导,部门联动是保障,加强监管是核心,服务民生是根本。陕西工商人将之总结为“一个机构、两项制度、三个层次、四个宣传、五个结合”。

加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一个机构,有序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建立省、市、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下设各级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

保障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顺利推进,制定两项制度,不断夯实创建工作法制基础。一是认定管理制度。陕西省创建办将制定出台相关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行业、县市区)认定与管理办法,按照“企业申报、创建办认定、第三方评估、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开展认定管理工作。二是测评发布制度。陕西省创建办制定出台《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评测发布实施方案(试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放心消费单位评价指标体系》要求,采集经营者申报、部门抽查、行业统计、投诉举报热线、社会调查等方面数据,通过大数据过滤、科学计算、专家论证等基础工作,形成消费环境指数排名报告,由陕西省创建办报联席会议审议后发布。

围绕消费热点、难点、重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注重三个层次,逐步深化拓展创建工作领域。一是设置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三个层次;二是设置单位、行业、市(县)三个层次;三是设置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三个层次。

做好四个宣传,着力营造创建工作社会氛围。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创建工作,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努力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

各地各部门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把放心消费评价内容纳入到相关工作中,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坚持与相关考核相结合,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逐步纳入到对各级政府、部门的考核内容;二是坚持与部门职责相结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坚持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四是坚持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行业和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五是坚持与重点工作相结合,把放心消费创建纳入到“卫生城市”“文明城市”“诚信陕西”等创建工作中,有效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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