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互动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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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2017年第一期“消费维权对话”研讨会在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朱剑桥、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三司副调研员彭小婷,以及企业代表国肽、唯品会相关负责人分别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4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2017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将采取以下重要举措:一是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商品质量监管执法。二是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是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治理力度。四是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实行打假和扶优相结合。五是加强网络交易商品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六是发挥信用约束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七是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出台。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全国消协组织2017年第一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显示,网络购物中涉及假冒伪劣问题的投诉占比高出平均水平近四成。根据消费维权新形势,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消费维权年主题,目的就是要不断推动重点消费环境的改善,促进提升消费品质,通过受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和服务体验式调查、约谈经营者等方式,督促相关问题的解决。一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理清责任划分、强化责任分工。二是希望经营者严把质量关,强化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三是希望消费者主动“点赞”优质产品、“拉黑”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自觉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朱剑桥:在线上营销发展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假冒伪劣商品也借用各种高科技手段钻法律空子,侵害消费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极其顽固的一颗毒瘤。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一直是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的工作重心之一。在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的格局下,还需要监管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企业、媒体等相关各方进一步加强沟通,达成共识,协同互动,形成合力。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三司副调研员彭小婷:“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离不开抽检,我们今年重点是打造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抽检信息公布矩阵,进一步改善抽检信息查询的方便性、可及性。一是坚持进一步推动抽检信息公布工作体系化。二是持续为公众查询信息创造便利条件。努力实现抽检信息大家随时随地处处可查、好查。推动地方各级在官网建立抽检信息公布专栏和查询数据库,并设计醒目的图标和便捷的查询入口,便于消费者在官网查找。

此外,积极与媒体合作,公众获取信息主要来自媒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主动与区域内的主流媒体、都市媒体,特别是网络、微博微信公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建立合作机制,让媒体成为宣传抽检信息的主阵地。

国肽集团、国肽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恒:李克强总理提出为优质产品“点赞”,把不良奸商“拉黑”。这句话成为众多企业追求产品质量,打造优质品牌的励志名言。国家对产品质量的重视,促使企业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密切配合,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担负起行业质量的重任。我们非常注重企业实力与文化的提升,从企业自身做起,营造重视质量、创新变革的良好氛围,紧紧依靠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文化内核,实现企业自身价值。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黄红英:以我们自身来说,所有进驻品牌,都经过正规授权,并通过6个部门层层审核,最大程度保障商品源头真实可靠,避免了假冒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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