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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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2017年第一期“消费维权对话”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北京、上海、浙江、内蒙古等省(区、市)工商局的负责人,在研讨会上与记者、专家进行圆桌对话,共同探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等话题。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方葆青:北京市工商局与天津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工商局签署《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达成建立区域联络机制、加强执法联动配合。联合执法行动取得重大战果,如联手捣毁一条制售假冒“壳牌”润滑油生产线,涉案金额256万余元。

2016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与12家大型电商平台企业签订《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积极探索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型政企合作平台。数据统计显示,框架协议签订后,9、10月份网络消费行业投诉同比均呈现下降趋势。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京津冀等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的质量监管工作。

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胡浩:2016年以来,上海市工商局持续对全市流通领域销售的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服装鞋帽、箱包皮具、家用电器及儿童用品等商品开展抽检,共对10大类50多种商品进行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检出683批次不合格商品,依法督促经营者对不合格商品采取整改、下架、退市等措施。此外,先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行动、红盾质量维权等行动,检查商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经营者2.4万余户次。

对消费者涉及网购的投诉、举报进行全面的大数据分析,将老百姓消费热点、关注焦点作为监管重点。同时,在31家大型电商平台网站上开通“网购大家评”栏目,鼓励消费者参与点评,收集消费者网购体验以及对商品质量的评价。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雪林:浙江作为商品交易市场大省和重要网购平台所在地,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近3年共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73万件,罚没款2.85亿元。去年共查处网络炒信案件349起,打掉了8个大型刷单炒信平台,涉案刷单金额累计高达2.7亿元,涉案商家1.86万家,涉案刷手6.36万名。

浙江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部署“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工作,还牵头建立由23个省级部门组成的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省食药局、省旅游局紧密合作,共同制定了《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及示范商店、网店、餐饮、景区等具体评估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杨林: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第一次部署对网络交易商品的专项抽检,内蒙古与北京、上海、重庆、浙江一同承担此次任务。在查办案件方面,针对近年来手机上网月末流量清零等投诉举报热点,经授权,对三大电信运营商涉嫌滥用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迫使被查企业向社会作出包含“流量月末不清零”“提速降费”等整改承诺并已实施。内蒙古工商局还查办了盐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立案调查后,对该盐业公司作出罚没款合计298万余元的处罚,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严方: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在网上泛滥,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以及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比较弱。一些商家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网络交易平台方面,有些规则还没有健全,导致假货进驻平台,销售给了消费者。政府层面,制定的一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还需要完善,惩罚力度不够。

所以,消费者要拒绝买假,提高维权意识。电商要守法经营,坚守诚实信用原则,严守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底线。平台方面要承担责任,严格审核商家,对售假商家零容忍。政府有关部门方面要严格执法,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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