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电动食品加工器质量抽检结果
来源: 上海市工商局网站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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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市工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普陀、奉贤、金山、浦东4个区域8家综合超市、1家专业市场销售的45个批次搅拌机、粉碎机、料理机、榨汁机等电动食品加工器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2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检出率为4.4%,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标志和说明。

 一是接地措施不合格,有1个批次。江苏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店销售的标称由佛山市朗路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LangLu朗路”牌全自动豆浆机(型号规格:MD-082B;生产日期/批号:2012.6.19),接地螺钉缺少松动装置(弹簧垫圈),造成接地不可靠、接地失效,一旦发生漏电,容易引发触电危险。接地措施是I类电器(常见的三眼插头)最后的安全保护措施,一旦电器绝缘破坏,漏电流可以通过接地导线流入地面,从而保护人身安全。

 二是螺钉和连接不合格,有1个批次。不合格商品提供接地连续性连接的结构,没有采用金属材料可靠连接,造成接地不可靠,一旦发生漏电,容易引发触电危险。

 三是标志和说明不合格,有1个批次。特力屋(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百联中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SIMELO施美乐”牌果鲜机(型号规格:SM4075/420ml),电压、功率、器具型号、规格等标识缺失。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容易造成消费者误操作,引发触电、着火、爆炸等危险。

 根据抽检结果,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调查处理。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食品加工器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查看“CCC”标志。电动食品加工器是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3C认证),消费者选购时一定要看清是否标有CCC认证标记,是否取得“CCC”认证证书。建议消费者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验证产品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真伪。

二、应查看标志和说明。按照国家标准,产品标识齐全应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规格(如搅拌器的容量)、型号、商标、功率参数、电源性质符号等。如果是两眼插头,产品上应有“回”形符号,使用说明书上应有工作时间详细说明、防止误用警告语和详细的清洁方法等,产品操作开关标识应清晰明了,并可靠固定。

三、应查看安全联锁开关。电动食品加工器的料筒容器正确安装时,产品才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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