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扎实推进落实“放心消费在浙江”
来源: 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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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浙江省工商局充分履行牵头部门职责,以更快一步、更进一步的要求,狠抓行动开展于落地,迅速行动,全面发动,系统联动,着力应用社会化市场化的力量与手段推动放心消费建设。

以“促进企业主体自觉”为着力点,让商家自律。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十六字为指向,以市场、商店、网店、餐饮、景区等五类经营主体为重点,印发指导服务手册,发布媒体公益广告,有效激发了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性,建设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积极性。目前全省已有3925家大型企业设立服务站落实消费维权首问责任,1294家消费密集场所建立绿色通道承诺3天内快速处理消费纠纷,563家业经营单位承诺先行赔付,乌镇景区等52个区域率先建设为放心消费示范区,6000多家商家提出建设放心商店或放心网店。

以“推行无理由退货”为突破点,让消费者无虑。将承诺无理由退货列为放心商店网店建设核心指标、先决标准,实行一票否决。推动吉利、银泰、两大集团率旗下省内40家汽车4s店、29家银泰门店公开无理由退货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承诺。同时,组织发动全省日常消费品重要生产企业和大型商超、城市商圈、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经营单位,大力推行无理由退货,至今已有8500多家厂商发出响应。督促在浙网络交易平台严格执行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导4500余家省内网店作出高于或优于规定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以“让消费者满意”为落脚点,让社会监督。以社会认可、消费者满意为原则,制定公开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和社会监督管理办法,采用满意度调查、消费者体验、第三方评价等社会化方式评估,结果由消费者说了算。建设“放心消费在浙江”网络平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公布网上,经营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统一展示标志标识,让公众“可视、可体验、可监督”。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问题加大惩治力度,上半年全省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万余件,良币驱逐劣币,营造市场正向生态。

下一步,浙江省工商局将遵照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联合有关方面不遗余力将“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向深入。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到今年年底,培育发展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为指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000余家,三年内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四年2万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目标任务,实现浙江百姓主要购物场所处处都有放心店的优良消费生态。

同时,还将持续强化消费维权监管力度。以贯彻执行新颁布的《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汽车消费、商品房消费、预付式消费、妇女儿童用品消费、数码电子消费、旅游消费、网络消费等热点领域,纵深推进“红盾网剑行动”、“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等专项行动,以不断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此外,还将制定出台新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推动供给端改革,以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满足需求,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

今年年底,浙江还将发布放心消费“三度一率”综合评价指数。从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四个维度出发,编制发布城市和区域放心消费指数,重点从消费者切实感受来检验放心消费工作的成效,客观反映全省及各市消费环境状况,增强工作深度推进的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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