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在郑州召开
来源: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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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在郑州召开。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亲临现场致贺词,充分肯定省消协多年来的消费维权工作,并对新时期消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座谈会上,马林青首先代表省工商局向省消费者协会表示诚挚祝贺,他指出,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自1987年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中消协正确指导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带领全省各级消协组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与消费者同行,在社会监督、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投诉、新闻舆论宣传和协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辉煌成就。特别是2016年省消协第四届理事会换届以来,在以省人大常委会王保存副主任为会长的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以新《消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履职,消保维权活动精彩纷呈,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认可和赞扬,为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中原更加出彩做出了积极贡献。

就进一步做好当前今后消费维权工作,马林青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新时代消费维权新定位、新职责。要注重提高消费者自身维权能力,要做好消费纠纷调处工作,将公益诉讼作为履行公益性职责的重要抓手,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落实。要聚焦消费领域热点难点,及时反映消费者呼声,依法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要进一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大力推广投诉和解,促进便捷维权,使消费争议和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加强消费维权组织机制建设,为新时期履行新使命强化支撑保障。要加强自身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水平。要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学者的力量,充分利用好社会维权的专业化力量,增强消费维权的服务能力。要加快消协理事会换届工作进程,加强消协组织常设办事机构建设。要加强与有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新闻媒体合作,建立横向互联的社会化维权网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为消费维权聚集社会力量。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消协组织建设,大力支持协会换届工作,保障协会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工作活力。三是发挥消协的平台作用,推动形成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各级消协要发挥好平台功能,凝聚社会力量,增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形成大维权、大调解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充分发挥社会化平台优势,建立消协组织与行政执法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消费者的行政保护。要在社会各领域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维权舆论宣传的引导,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督促引导社会各方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的责任和义务。要推动企业和行业组织自律,督促企业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履行好社会监督职责,共同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消费维权工作。

省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杨文生讲话指出,30年来,河南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积极贯彻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代表消费者的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坚持中立性、公正性、公益性,积极热情为消费者服务,竭尽全力解决消费领域的矛盾纠纷,受到消费者的好评和信赖,也得到经营者的支持和肯定。为推动我省经济新增长、新发展,为河南省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将以此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记新使命、新定位、新职责,努力推动消协工作再上新台阶,提高新水平,作出新成绩,为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薪火相传和蓬勃发展做出更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岳希忠主持座谈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消协副会长傅新立到会讲话,省消协副会长、秘书长王伟代表省消协秘书处报告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三十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省消协副秘书长王中胜、刘永明分别宣读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贺信和《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表彰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荣誉个人的决定》。与会的省辖市消协、媒体、行业协会等各方代表,分别就消费维权的工作经历、消协工作创新、行业消费维权等方面,畅谈体会感受。

省工商局办公室、法规处、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有关负责人,省消协秘书处领导班子以及郑州、开封等9个省辖市消协的代表出席会议。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媒体,省婚庆行业协会、省汽车行业商会、省健康产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河南移动、三全食品等知名企业单位代表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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