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推进消信单位“双百工程”全面实现省级消信单位的维权机构全覆盖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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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市消保委在平湖白金汉爵大酒店举行省级消信单位消费维权联络站授牌仪式,对外公布了全部省级消信单位消费维权联络站受理投诉电话,并组织消信单位消费维权联络站之间经验交流,对工作人员进行浙版新消法的业务培训。

嘉兴市消保委调查统计:在嘉兴,被评为浙江省第十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以下简称消信单位)21家,被评为浙江省第十一届消信单位共18家,4年来,被评为省级消信单位共计39家,其中:有8家单位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消信单位,因而可以说两届共有31家单位被评为省级消信单位,在这些省级消信单位中,各县(市、区)消保委已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络站)18家,未建联络站13家。为了在“放心消费在浙江”创建中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实现消信单位百分百建立联络站和百分百自行和解有责任消费投诉的“双百工程”目标。嘉兴市消保委根据浙消保委〔2017〕17号文件精神,认真进行工作部署,向各县(市、区)下发通知,要求对未建立联络站的单位尽快建立,具体实行由企业申报、各县(市、区)消保委批准,并下发建立联络站的文件。为此,规范联络站的命名,市消保委统一制作了单位铜牌,由各县(市、区)消保委参加,对13家新建联络站进行集中授牌,达到了消费维权联络机构在本市省级消信单位的全覆盖。

嘉兴市建陶市场有限公司、海宁市小商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表现优异,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消信单位。嘉兴建陶市场内通过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每年化解消费者对市场内的经营户的消费投诉近200起左右,2017年截止到目前,也解决了消费者投诉189起;而海宁小商品市场通过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以市场内500多户经营户的20万消费者权益预赔金为保障,提高了消费纠纷商家自行和解率。多年来,两个不同类型的市场都较好地为消费者纠纷提供了快速解决通道,基本做到了消费者对企业的有责任投诉不需要走出市场大门就能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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