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召开“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部署会议
来源: 吉林红盾网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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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措施,落实责任, 11月15日,省局召开“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部署会议。省局巡视员张太航出席并讲话。

张太航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以十九大报告“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是推动我省区域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平台,是推进企业自律、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是提升城镇商圈、街区知名度的有效途径。

张太航强调,要各司其职,进一步明确放心消费创建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发挥经营者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进一步突出创建活动的重点,以点带面拓展创建活动的覆盖面;进一步创新创建活动的载体,提高创建工作的实效;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要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各条线职责分工,统一步骤,凝心聚力,共同推动“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要积极探索,抓好试点。从今年12月到明年3月是试点推进阶段。长春和吉林作为省局试点单位,要着重开展好 “商品质量提升”“服务领域维权”“品牌消费培育”3项行动,依托各项行动的开展稳步推进创建工作。要充分结合12315“五进”工作,以城市消费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市场为重点,先行培育和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店”“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放心消费示范商圈”,努力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创建工作模式。要整合资源,协同推进。从明年4月到2020年9月,为整体推进阶段。各地要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广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典型经验,引导更多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向同行业其他单位、推向其他行业,全面启动行业创建活动,逐步实现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要立足职能,突出重点。各地在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商品与服务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力争年底前实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市州全覆盖。

张太航要求,要强化措施,切实提升放心消费创建的整体成效。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在方法上求创新,在成效上求突破。树立和强化责任人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态势。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作用,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政策措施的落实。会同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更多的力量参与其中,夯实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为确保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特别要建立重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形成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要建立目标考评责任制,强化检查督促和跟踪落实,对工作不到位、延误整体创建工作进程的部门或单位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要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的社会责任感。

会上,省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全省各地区相关负责人就创建工作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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