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立消保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实现由部门监管向联合监管转变
来源: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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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22日,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省工商局召开。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研究表决联席会议相关制度,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指出,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由省工商局牵头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整体效能。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在全省搭建了一个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新平台,构建了一个全面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新载体,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现了由部门监管向联合监管的重要转变。

据悉,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为深化消费维权工作部门协作提供了良好契机。省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将全力为各成员单位做好服务,积极提供更多的信息和便利,与各成员单位一起,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执法协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联动执法,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公布违法案件信息,进一步发挥市场信用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有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企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引导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消费维权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化解消费纠纷,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针对网络消费的特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平台经营者的指导,支持和督促知名电商企业在做好平台准入、质量管控、售后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切实落实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

此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将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通过专用电话、互联网、短消息、移动通信互联网平台等方式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表达诉求,及时受理、转办、督办、反馈消费者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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