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平均合格率为80.24%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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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治区工商局以工商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抽检商品、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抽检商品、消费者申诉举报比较集中、近年来抽检合格率比较低的商品为抽检重点,制定了《2017年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安排》,并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2017年,我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农资、成品油、净水器、电线电缆、汽车配件、钢材、日化产品、交通工具、汽车配件、服装鞋类及线上线下通讯工具和配件等15个大类20种商品1190个批次的商品抽检,其中农资抽检合格率为90%,成品油抽检合格率为88.82%,钢材抽检合格率为100%,电线电缆抽检合格率为62.5%,小家电抽检合格率为95%,汽车刹车片抽检合格率为100%、汽车机油抽检合格率88%,电动自行车抽检合格率为13.3%,平均合格率为80.24%,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商品抽检结果。

同时,为规范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2017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有效解决了抽检程序不规范、抽样标准不统一、抽检范围存在盲区、人为干扰等问题,推进了我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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