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商5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来源: 中国工商报网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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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甘肃省工商系统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近日,由中央文明委下发的《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中,甘肃省张掖市工商局、甘南藏族自治州工商局、康县工商局、永昌县工商局喜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中央文明委下发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中,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经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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