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局四项措施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工作
来源: 山西省工商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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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工商局就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要进一步树立开放、共享、协同、共治的理念,积极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机制,深入推动企业信用监管。

    一是继续做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针对今年将有部分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或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企业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要求各地着力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工作,探索研究信用修复机制。

    二是进一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要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继续推动完善各项工作体制机制,力争全量归集政府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并记于企业名下。

    三是深入推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按照《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和总局签署的有关联合惩戒备忘录的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嵌入部门业务信息化流程中,实现联合惩戒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促进各项惩戒措施落地落实。同时将其他部门提供的失信“黑名单”信息依法纳入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是积极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互联网平台等的信息协作,依法有序开放涉企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平台型企业对企业的组织、协调、规范、引导功能,扩大社会监督,推进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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