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局部署开展珠宝玉石市场专项整治
来源: 广西工商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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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桂林市某珠宝店涉嫌抽奖骗局事件,在对涉事商家依法严惩的同时,近日,广西自治区工商局部署开展珠宝玉石市场专项整治,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努力提高广大经营者知法守法、诚信经营的意识,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促进广西珠宝玉石饰品市场健康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为珠宝玉石钻石贵金属商品,重点整治的区域为珠宝玉石销量较大的商场、市场、专卖店等,特别是未经许可的假冒加盟店和“傍名牌”销售点以及旅游景点周边的珠宝玉石店、工艺店。重点查处的行为包括:无照经营行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故意不标明成份、含量,伪造鉴定证书,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无品牌产品经销授权许可、假冒加盟店和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有奖销售的形式误导或欺诈消费者,推销“质次价高”假冒伪劣珠宝首饰或工艺品的行为;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故意以“售出的金银珠宝饰品、金镶玉不得退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等“霸王条款”拒绝对消费者退换货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自治区工商局制定了多项措施:一是以珠宝玉石销量较大的商场、专卖店、加盟店以及旅游景点周边的珠宝玉石店为重点场所,集中监测经费,增加监测批次,对南珠、玉石、金银饰品、钻石等商品质量开展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强化抽检监测结果的利用,依法监督经营者对不合格商品及时退市。二是集中查处一批案件,认真梳理和排查违法行为线索,严厉查处珠宝玉石或工艺品市场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三是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珠宝玉石经营户参与“放心消费”创建,鼓励珠宝玉石经营者向社会公开承诺,当好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促进消费争议快速和解。四是依托12315执法体系,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在处理投诉中及时发现、收集、通报案件线索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专项整治从3月21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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