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放心消费在青岛”品牌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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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报道(门刚 记者 王照重)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山东省青岛市的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71.75分,位列50个大中城市第15位,总体处于前列。近日,青岛市工商局表示,工商部门作为消费维权的“主力军”和消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将多措并举打造“放心消费在青岛”品牌,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市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开展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消费潜力得到持续释放,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

此次公布的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显示,青岛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71.75分,在50个大中城市居第15位,总体处于前列。3项一级指标中,“消费供给”得分77.66分,位列第6位;“消费环境”得分72.97分,位列第16位;“消费维权”得分65.42分,位列第28位。从测评结果可以看出,消费环境不够优、消费维权力度不够大等问题,与青岛市消费供给在全国领先的位次明显不相符。如何更好地适应消费升级的需求,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多消费,成了青岛市各部门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青岛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王颖表示,工商部门作为消费维权的“主力军”和全市消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在打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将会采取多项措施。

首先,制定放心消费创建措施,打造“放心消费在青岛”品牌。根据《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青岛市将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经营者责任,推进社会共治,加强协同联动,扎实开展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到2020年,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打造“放心消费在青岛”品牌,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最放心消费的城市之一。

其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民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领域。2016年,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了由工商总局牵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级联席会议。青岛市拟尽快成立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同时,参照中消协测评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

再次,更好地发挥工商部门职责,带头做好消费维权工作。青岛市认真学习借鉴全国其他城市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取长补短,提升水平。牵头持续开展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落实好首接负责、先行赔付、有奖举报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维护市场秩序和城市形象。以“十、百、万”示范创建(十个示范街区、百家示范店、万家承诺店)为载体,开展诚信经营承诺,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和谐友善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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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诚信经营

青岛部分企业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作为消费市场的最活跃的要素之一,应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了解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中遇到的困惑,制定相应的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银座青岛区域总经理唐耀国表示,要补足消费环境不够优的短板,青岛的商业企业应跟各职能部门加强互动,了解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中遇到的困惑,制定相应的方案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外,青岛零售行业各企业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作,成立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零售行业分会,分享与交流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青岛“超级网管”服务平台创始人兼ceo毕晓林告诉记者,要让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满意,商家应当把诚信经营放在所有经营环节的重要位置。毕晓林呼吁,坚持用诚信赢得市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营造一个消费者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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