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靶向整治旅行社服务合同围堵“不合理低价游”源头
来源: 武汉市工商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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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以来,武汉市工商局根据市政府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充分履行合同监管职能,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旅游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旅行社服务合同组织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截止2018年3月底,全市共检查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958家,收集审查合同471份,备案130份,约谈企业10次,下达修改建议书11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点评条款28条,纠正不平等条款28条,从源头上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净化了旅游消费环境,保护了游客合法权益,推动了武汉全域旅游大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收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市工商局立即研究,结合年度格式条款整治计划,部署在全市开展旅行社格式条款专项整治,组织区局对旅行社服务合同开展重点检查,要求分类备案,集中评审,对不平等格式条款,及时下达修改建议书,并督促经营者整改。

    二是市区协作,扎实推进。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局注重对各区局督导。制发半年工作通报,总结工作,分析问题,督促工作滞后区局加快工作进度。各区局按照市局部署,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对湖北易游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常青门市部、武汉华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合同文本中,“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团,项目未参加,费用不退还”,“以上城市之间行程及景点时间有可能互换;行程中景点之间的选择权均在公司,不根据旅客个人意见安排景点”,“本线路价格为团体行程综合报价,客人报名人数系单数,我社尽量安排拼住或三人间。如无法协调,需由客人承担产生的单房差”,“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等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公开点评,并责令限期修改。

    三是强化指导,提升效能。针对基层反映旅行社服务合同审查专业性强、不平等格式条款定性难等问题,市局加强业务指导,努力提升全系统合同监管效能。组织区局合同监管人员40余人参加市局专题培训。在系统内选派6名同志参加省局业务培训。选派1名同志赴总局深度研讨培训。组织各区局分管领导、合同监管人员,基层所合同专管员等近百人,收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圣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苏号朋讲授的《合同格式条款基本理论》视频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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