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局部署落实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
来源: 广东省工商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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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商品和有关服务质量提升,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广东省工商局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行动将围绕当前商品和服务质量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执法联动;围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围绕重要节日时段,突出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等市场主体,遏制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流向农村市场。同时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大力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工作,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质量主体责任。

一是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网络抽检不合格商品的处理,进一步完善追查供货商和线索交办制度,全面推进不合格商品案件查处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处置销售缺陷商品违法行为;围绕重要节日时段,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地区,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经营者购进和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行为。继续推进定点监管、约谈培训、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引导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主体责任,自行检查下架不合格、缺陷商品。二是落实全省统筹机制,加大地市抽检力度。以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汽车配件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等商品为重点,合理制定商品抽检计划,对于省工商局批复同意抽检的商品品种,要求在本年度内完成抽检相关工作,于抽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报送抽检情况。三是做好抽检信息归集、公示,加强抽检信息统一管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公示送达、抽检结果、消费提示警示等抽检信息。四是积极推动服务领域实现自我规范。推动装饰装修、汽车维修和家电售后服务等重点行业制定服务标准,加强服务业经营者声称标准公示及监督评议,引导行业形成自律自治氛围。五是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积极推动商场、市场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健全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积极推动线上线下经营者实现商品及服务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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