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式抽检击中要害——2018年网络交易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抽检综述
来源: 中国工商报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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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老百姓日常消费的重要方式。网络购物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网络商品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儿童的身心健康,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和谐。为贯彻落实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原工商总局决定将儿童用品作为2018年第一次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的重点。确定由电商平台相对集中、电子商务比较活跃,且网络监管执法技术手段和经验相对丰富的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具体承担本次抽检任务。目前,抽检工作法定程序已经全部结束,523日,网络交易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专项抽检圆满结束
      为确保此次抽检工作顺利进行,原工商总局专门下发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承担抽检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总局部署要求认真制定抽检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抽检程序开展工作,详细记录经营者、商品信息和交易、拆包查验、封样全过程,及时将抽检结果送达被抽检经营者,保障经营者的复检权利。
      各地在抽检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将被抽检的信息告知电商平台,并得到了电商平台的确认和配合,圆满地完成了此次专项抽检任务。

抽检样品总体质量欠佳
       本次网络交易儿童用品质量抽检共选取京东、亚马逊、当当、蜜芽网、唯品会、国美在线、1号店、爱婴室、母婴之家、天猫商城、淘宝网、贝贝网、蘑菇街13家电商平台,涉及儿童鞋、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婴儿纸尿裤、轮滑鞋、玩具滑板车、婴幼儿背带(袋)七大类儿童用品,共抽检商品476组,实际到货462组。其中,发现无厂名、厂址商品61组,检测出质量不合格商品116组,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28.9%

后续处理措施及时到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以及无厂名、厂址商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相关省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规定予以立案查处。后续行政处罚信息也将依法依规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违法者实施联合惩戒。
      总局要求,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依法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管理,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将违法信息归集到违法者名下,并对消费者明示,涉及生产领域的抽检结果信息,按照规定通报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

网络商品质量监管任重道远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是一种科学严谨的监管执法方式,是一种靶向式抽检。这次网络交易儿童用品抽检选定的七大类商品品种,就是接受委托任务的四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初步确定抽检品种范围后,再由总局统筹平衡确定的靶向目标。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推动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立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强化网络经营企业信息公示责任,及时向社会公示违法处罚信息,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推动建立各级政府层面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责任,指导网络经营企业和行业组织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二是强化网络市场商品质量监管,切实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总局将持续部署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网剑行动”,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一体化监管。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抽检力度,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加强对网络消费侵权案件的查办工作,积极推进和规范“诉转案”,努力提升案件查办精准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
      三是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督促电商平台加强自律。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积极引导和督促电商平台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健全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鼓励和引导电商平台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率,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四是积极推进12315体系建设,依法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完善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功能,创新在线消费投诉、举报的技术手段。加强对12315数据分析应用,推进消费投诉公开,加强消费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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