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抓紧实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来源: 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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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严监管、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要求,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截止目前,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经营电动自行车案件172件、罚没178.47万元;所有案件均通报市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失信惩戒。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监管主线,保证市场货正源清。一是组织“双随机”抽查。按照城区电动自行车批发(连锁)企业30%、零售企业3%、生产企业30%比例,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双随机检查。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监管列入重点抽查对象,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品牌经销商仓库档案,重点检查企业进出仓登记台账制度。二是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实施《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责任倒查机制(试行)》,明确责任倒查对象,责任倒查范围,以及责任追究的4种情形,增强基层监管责任意识。以查处销售超标车、改装车等违法违规为重点,按照“属地为主,谁监管、谁处理”原则,配合交警部门做好移送线索查处工作,对倒查发现销售超标车违法线索认真核查,对违法事实清楚的从严处罚。三是组织网络销售监测。运用“福州市商品交易网络监测”技术手段,重点打击利用网购渠道销售超标车的违法行为。针对福州地区涉网销售电动自行车进行监测,排查全市通过“微信”“淘宝网”“京东商城”等网络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各地结合实际加强线下核查处置工作,做到“店店有核查、件件有反馈”。

    二、强化主体自律,完善产品溯源管理。一是加强经营主体教育。以“堵住任何监管漏洞,杜绝销售不在目录内电动自行车”为目标,督促企业把好进货关,引导经营者签订并上墙《规范经营承诺书》569份。组织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经营者会议,对经营者进行《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增加自律与守法经营意识。二是指导报备车辆信息。组织开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系统”,引导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上传经营车辆信息。定期检查在企业场所存放电动自行车的型号是否与目录一致,严厉查处违规批发销售不在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三是实施诚信档案管理。公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经营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举报范围、奖励标准(分为1000元、500元、300元三个档次),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诚信经营的电动车生产经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在地方《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中优先报牌入库;对失信经营户,实行重点监管,采取批批进仓报备、查验的严管制度。

    三、坚持放管结合,引导产业良性发展。一是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对新开办、改扩建项目、场所变更、企业重组并购等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大力支持大型销售企业通过“e福州”app上传、发布车辆信息,方便辖区消费者进行比对、基层部门日常监管,切实提升群众购车便利化水平。二是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督导,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融入日常监管。对入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检查,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三是开展消费安全宣传。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投放宣传册4万份,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安全知识培训17场次,参训企业367多家。联合生产企业开展科普宣传、车用电池换购等公益活动17次,参与活动3万人次,不断提升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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