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工商约谈电动自行车销售商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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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 冯松龄)6月8日,北京市东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规范指导见面会在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举行。东城工商分局、东城区质监局、东城区安监局的相关负责人和东城区全部26家电动车经营销售主体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东城工商分局向辖区内全部26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制发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行政提示书》,明确要求并指导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合格证明、标签警示标识、厂家厂名厂址、中文说明、ccc认证标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不再销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外的产品,不再销售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相关产品,不再销售无脚踏骑行功能、超重、超速、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对已售出的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消费者要求退换时不得拒绝。

据了解,今年1月份以来,东城工商分局已对辖区电动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多轮次执法检查,全面摸排核电动车实际经营销售主体。日前,东城工商分局再次启动针对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违规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环节改装行为。

下一步,东城工商分局将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引导,不断加大治理工作和日常检查力度,强化案件查办,立清立改,标本兼治,不留死角,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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