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法改装、违章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线上、线下”销售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者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严查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和违规改装组装等行为,要求经营店主签订相关承诺书。
截至目前,分局共检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户57户,要求经营户签订承诺书52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有效规范了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市场经营秩序,遏制了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