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四项举措开展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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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工商局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开始至10月,在全区开展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农村消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商品市场消费环境: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资格关。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流动经营者的监管,严格审核通过举办活动推销商品流动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建立流动经营者台帐,明确经营者的资质、经营范围、相关责任,强化有效溯源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是加强流动经营行为监管。依法落实流动经营者索证索票等商品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对进货台账记录、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内容建立台账,有效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及时开展涉事商品质量监管“靶向”检测,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等制度,坚决把质量不合格商品清除出市场。依法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和“惠农补贴”等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加强农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农村商品质量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消费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畅通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12315机构和消费维权“一会两站”体系,推进12315“五进”工作,健全偏远农村地区消费投诉维权站点,努力推进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全覆盖。充分发挥12315网络平台、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的受理、调度和应急指挥功能,强化12315热线人工值守,保持热线畅通,形成快速受理、快速到达、快速解决的“三快”模式,使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处理。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站点贴近农村消费者优势,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升农民消费者维权能力。强化涉农消费投诉的数据分析,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引导农村消费者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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